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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

第二章 晚清的对外关系,1866—19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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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关系发生变化的背景

1861年以后,在中国的对外关系中开始出现了一个新时代。西方的好战性已有所节制,而中国的反抗也为和好所代替。在两次战争中遭受到的失败以及英法联军于1860年占领北京竟至焚烧圆明园的事实,都使得清廷比较讲求实际的官员们在震惊之余认识到一种新的国际形势已经开始,并认识到现代的西方人与早先骚扰中国的外夷是根本不同的。当时,越来越感到“西风东渐”以及此风的势不可遏。因此,中国接受这种现实乃是当务之急,尽管这样做是不愉快的。一些先进的学者和政治家们决心履行中国的条约义务,使它的外交活动现代化,建立起西式的工矿企业,并且聘用外国人协助他们处理这一新的形势。其结果是,1861年设立了一个类似外事署的机构,1864年翻译出版了一本关于国际法的教科书,1873年清帝接见一批外国外交官时准予免行叩拜礼,并且在1876年以后还向国外派驻了外交使团。到1880年时,中国已在国际大家庭中取得了它的地位,并且也象所有其它国家一样,学会了在一个根据社会达尔文主义行事的世界中搞生存竞争。从形式上看,儒家的“天下”已经演变成“国家”,但是在精神上,昔日的“中央帝国”的世界观依旧沿袭未改。在传统与现代化之间被弄得进退维谷的情况下,中国于十九世纪八十和九十年代投入了保卫越南和朝鲜的战争,其原因部分是为了履行它对藩属的义务,部分则是向西方殖民列强效尤执行宗主权。由于战争连遭失败,藩属制度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也被粉碎,这标志着帝国与外国交往的传统的彻底崩溃。

从西方来说,一些大国之间也出现了态度、政策和力量对比等方面的变化。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外国政府和商人对新订条约中规定的特权,总的来说还是满意的。特别是英国,它这时已经断然要制止住其国民的冒险性和扩张主义的倾向,因为担心它会陷入管理一个摇摇欲坠的清帝国的境地。1857年印度的大暴动说明统治印度人和穆斯林是极其困难的,这个教训足以使伦敦认识到,英国不应再在东方追求领土。今后的侧重点应该是在不增加取得一个殖民地所需的负担和费用的情况下发挥政治影响,以取得经济特权和战略上的安全保障。[1] 因此,1861年以后英国的政策是用和平的方式支持中国的政治稳定和保持英国在商业上的优越地位;这就明显地摆脱了早先的以对抗状态为特征的强硬作法。这一温和政策,再加上其它列强不断抬头的自信力以及别国驻北京外交官们日益增加的独立行动,标志着英国在西方对华关系中的统治地位逐渐衰落的开始,尽管这个变化是难以觉察的。虽然英国在十九世纪末以前仍然居领先地位,但是它已逐渐失去一度享有的那种无可争议的领袖地位。在1870年以后的约一代人时期中,英国的利益实际上受到了种种威胁,其中有日本势力向台湾扩张以及它获得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俄国在新疆活动,法国并吞印度支那,最后,还有日本使朝鲜脱离〔中国〕——所有这一切都为1898年在中国“争夺租借地”之举打开了门户。[2]

研究晚清的对外关系必须从两方面加以考察,这就是既要根据帝国主义力量的加强以及西方主要国家和日本之间势力结构的改变这一全球背景来看,又要根据满洲统治日就衰微和清帝国对外交往的旧传统彻底破产这一背景来看。

[1] 鲁宾逊等:《非洲和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帝国主义的最高峰》,第6、8、10—11、471页。

[2] l.k.杨:《1895—1902年英国的对华政策》,第5、7—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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