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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斋读书志

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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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类

*<春秋正经>十二卷

右以<左氏经>为本,其与<公>、不同者注于下。

*<春秋经传集解>三十卷

右晋杜预元凯集刘子骏、贾景伯父子、许惠卿、颖子严之注,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故题曰<春秋经传集解>。其发明甚多,古今称之,然其弊则弃<经>信<传>。如成公十三年麻隧之战,传载秦败绩,而<经>不书,以为晋直秦曲;则韩役书<战>,时公在师,复不须告;克获有功,亦无所讳:於<左传>之例皆不合,不曰<传>之谬而猥称“经文阙漏”,其尤甚者至如此。

*<春秋公羊传>十二卷

右戴宏序云:子夏传之公羊高,高传其子平,平传其子地,地传其子敢,敢传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与弟子胡毋子都著以竹帛。其後,传董仲舒,以<公羊>显于朝。又四传至何休,为<经传集诂>,其书遂大传。郑玄曰“<公羊>善于谶”,休之注引谶最多。

*<石经公羊传>十二卷

右皇朝田况皇祐初知成都日刊石。<国史艺文志>云:“伪蜀刻<五经>,备注传,为世所称。”以此言观之,不应无<公>、,岂初有之,后散毁耶?

*<春秋?梁传>十二卷

右范甯注。应劭<风俗通>称?梁名赤,子夏弟子;糜信则以为秦孝公同时人;阮孝绪则以为名ㄈ,字元始,皆未详也。自孙卿五传至蔡千秋,汉宣帝好之,遂盛行于世。自汉、魏以来,为之注解者,有尹更始、唐固、糜信、孔演、江熙等十数家,而范甯以为皆肤浅,于是帅其长子参、中子雍、小子凯、从弟邵及门生故吏,商略名例,博采诸儒同异之说,成其父汪之志。尝谓<三传>之学,所得最多,诸家之解,范甯之论最善。甯,字武子,晋人。

*<石经?梁传>十二卷

右其后不载年月及所书人姓氏。案文不阙唐及伪蜀讳,可讳“恒”字,以故知刊石当在真宗以后,意者亦是田况也。

*<春秋繁露>十七卷

右汉董仲舒撰。史称仲舒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繁露>、<清明>、<竹林>之属数十篇,十馀万言,皆传於後世。今溢而为八十二篇,又通名<繁露>,皆未详。<隋>、<唐>卷目与今同。但多讹舛。

*<春秋释例>十五卷

右晋杜预撰。凡四十部。集<左传>诸例及地名、谱第、历数,皆显其同异,从而释之,发明尤多。昔人称预为<左氏>忠臣,而预自以为有<传>癖,观此尤信。

*<左氏膏肓>九卷

右汉何休撰。休始答贾逵事,因记<左氏>之短。郑康成尝著<箴膏肓>,後人附之逐章之下。

*<春秋正义>三十六卷

右唐孔颖达撰。自杜预专治<左氏>学,其後沈文阿、苏宽、刘炫皆有义疏,而炫性矜伐,雅好非毁,规杜氏之失一百五十馀事,义特浅近,然比诸家犹有可观,今书据以为本,而以沈氏补其阙焉。

*<春秋公羊疏>三十卷

右不著撰人。李献民云徐彦撰,亦不详何代人也。<崇文总目>谓其“援证浅局,出于近世”。以何氏三科九旨为宗,本其说曰:“何氏之意,三科九旨,正是一事尔。总而言之,谓之三科;析而言之,谓之九旨。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所见异辞,所传闻异辞,此二科六旨也;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此三科九旨也。”

*<春秋?梁传疏>十二卷

右唐杨士勋撰。士勋官至国子四门助教。

*<春秋摘微>四卷

右唐卢仝撰。其解<经>不用<传>,然旨意甚疏。韩愈谓“<春秋三传>束高阁,独抱遗经究终始”,盖宝录也。

*<春秋微旨>六卷,<春秋辨疑>一卷

右唐陆淳伯同撰。淳,纂<三传>不同,择其善者,质以啖助、赵匡之说。助,字叔佐,闽人。匡,字伯修,天水人。<微旨>自为序。公武尝学<春秋>,阅古今诸儒之说多矣。大抵啖、赵以前学者,皆颛门名家,苟有不通,宁言<经>误,其失也固陋;啖、赵以后学者,喜援<经>系<传>,其或未明,则恁私臆决,其失也穿凿。均之失圣人之旨而穿凿之害为甚。

*<春秋纂例>十卷

右唐陆淳撰。其序云:“啖氏制<统例>,分别疏通会其义,赵氏损益,多所发挥,今纂而合之,凡四十篇。

*<春秋折衷论>三十卷

右唐陈岳撰。以<左氏传>为上,<公羊传>为中,为下,比其异同而折衷之。岳,唐末从锺传,辟为江西从事。

*<春秋经社>六卷

右皇朝孙觉撰。其学亦出於啖、赵,凡四十馀门。论议颇严。

*<春秋尊王发微>十二卷

右皇朝孙明复撰。史臣言明复治<春秋>,不取传、注,其言简而义详,著诸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治乱之迹,故得<经>之意为多。常秩则讥之曰:“明复为<春秋>,犹商鞅之法,弃灰於道者有刑,步过六尺者有诛。”谓其失於刻也。胡安国亦以秩之言为然。

*<春秋集传>十五卷

右皇朝王沿撰。集三传解经之文。沿,字圣源,大名人。好<春秋>,所至以<春秋>断事。此书仁宗朝尝奏御,诏直昭文馆,后官至天章阁待制。

*<春秋演圣统例>二十卷

右皇朝丁副撰。田伟<书目>“副”作“嗣”,未知孰误。其序云:“<经>有例法,一家所至,较然重轻。杜预<释例>,专<左氏>而未该,唐陆淳<纂例>,虽举<经>而未备。”纤悉纟圭罗而咸在者,其唯此书乎?

*<春秋权衡>十七卷,<春秋意林>二卷,<春秋刘氏传>十五卷

右皇朝刘敞原父撰。<权衡>论<三传>之失,<意林>叙其解<经>之旨,刘氏传其所解<经>也。如“桓无王”、“季友卒”、“胥命”、“用郊”之类,皆古人所未言。

*<黎氏春秋经解>十二卷

右皇朝黎钅享希声撰。钅享,蜀人,欧阳公之客。名其书为<经解>者,言以<经>解<经>也。其后又为<统论>附焉。

*<横渠春秋说>一卷

右皇朝张载子厚撰。为门人杂说<春秋>。其书未成。

*<颖滨春秋集传>十二卷

右苏辙子由撰。大意以世人多师孙明复,不复信史,故尽弃<三传>,全以<左氏>为本,至其不能通者始取<二传>、啖、赵。自熙宁谪居高安,至元符初,十数年矣,暇日辄有改定,卜居龙川而书始成。

*<刘质夫春秋>五卷

右皇朝刘绚质夫撰。绚学於二程之门。伯淳尝语人曰:“他人之学,敏则有矣,未易保也。斯人之至,吾无疑焉。正叔亦曰:“游吾门者多矣,而信之笃、得之多、行之果、守之固,若子者几希”。有李参序。

*<得法忘例论>三十卷

右皇朝冯正符所撰。熙宁八年,何郯取其书奏之,而久之不报,意者王安石不喜<春秋>故也。其书例最详,悉务通经旨,不事浮辞。正符颇与邓绾、陈亨甫交私,后坐口语被斥。

*<绎圣传>十二卷

右皇朝任伯雨德翁所撰。解<经>不甚通。例如解“桓十三年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已,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取之说,战称人,败绩称师,重众之说。殊不知齐人代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何独不重众也。

*<王氏春秋>十二卷

右皇朝王当撰。当,眉山人。尝为<春秋列国诸臣传>十馀万言,今又释<春秋>,真可谓有志矣。

*<冯氏春秋通解>十二卷

右皇朝冯山字允南撰。普州人。?之父也。

*<春秋指南>十卷

右吴园先生张根知常撰。以征伐会盟,年经而国纬。汪藻为之序。

*<胡氏春秋传>三十卷

右皇朝胡安国被旨撰。安国师程颐,其传<春秋>事,按<左氏>义,取<公>、之精者,采孟子、庄周、董仲舒、王通、邵尧夫、程明道、张横渠、程正叔之说,以润色之。其序略曰:“近世推隆王氏新说,按为国是独於<春秋>,贡举不以取士,庠序不以设官,经筵不以进读,断国论者,无以折衷,天下不知所适,人欲日长,天理日消,其效使夷狄乱华,莫不遏也。”

*<春秋新说>十一卷

右皇朝余安行撰。采左氏、公羊、?梁及孙复四家书,参以己意为之。

*<四家春秋集解>二十五卷

右或人集皇朝师协、石季长、王?、景先之解为一通,具载本文。

*<春秋外传国语>二十一卷

右鲁左丘明撰,吴韦昭弘嗣集郑众、贾逵、虞翻、唐固四家说成此解,皇朝宋庠为<补音>三卷。班固<艺文志>有<国语>二十一篇,<隋志>云二十二卷,<唐志>云二十一卷。今书篇次与<汉志>同,盖历代儒者析简并篇,互有损益,不足疑也,要之<艺文志>审矣。陆淳谓“与<左传>文体不伦,定非一人所为,盖未必然。范甯云<左氏>艳而富”,韩愈云“<左氏>浮夸”,今观如此,信乎其富艳且浮夸也,非左氏而论证?柳宗元称<越语>尤奇骏,岂特<越>哉!自<楚>以下类如此。

*<非国语>二卷

右唐柳宗元子厚撰。序云:“左氏<国语>,其文深闳杰异,而其说多诬淫。惧学者溺其文采,而沦於是非,本诸理作<非国语>。”上卷三十一篇,下卷三十六篇。

*<春秋名号归一图>二卷

右伪蜀冯继先撰。<左氏>所书人,不但称其名,或字,或号,或爵、谥,多互见,学者苦之。继先皆取以系之名下云。

*<春秋列国诸臣传>五十一卷

右皇朝王当撰。类<左氏>所载列国诸臣事,效司马迁为之传,凡一百三十有四人,系之以赞云。

*<帝王历纪谱>三卷

右题曰秦相荀卿撰。载周末列国世家,故一名<春秋公子血脉图>。颇多疏略,决非荀卿所著,且卿未尝相秦,岂世别有一荀卿邪?

*<春秋机括>一卷

右皇朝沈括存中撰<春秋>谱也。

*<春秋世系>一卷

右不著撰人姓名。谱<左氏>诸国君臣世系,独秦无世臣。

*<春秋会义>二十六卷

右皇祐间进士杜谔集<释例>、<繁露>、<规过>、<膏肓>、<先儒同异篇>、<指党碎玉>、<折衷>、<指党议>、<纂例>、<辨疑>、<微旨>、<摘微>、<通例>、<胡氏论>、<笺义>、<总论>、<尊王发微>、<本旨>、<辨要>、<旨要>、<集议>、<索隐>、<新义>、<经社>三十馀家成一书,其后仍断以己意。虽其说不皆得圣人之旨,然使后人博观古今异同之说,则于圣人之旨,或有得焉。

◎孝经类

*<唐明皇注孝经>一卷

右汉初颜芝之子真献於朝,千八百七十二字。唐玄宗注。序称取王肃、刘邵、虞翻、韦昭、刘炫、陆澄六家说,约孔、郑旧义为之。何休称:“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信斯言也,则<孝经>乃孔子自著者也。今其首章云:“仲尼居,曾子侍。”则非孔子所著明矣。详其文义,当是曾子弟子所为书也。柳宗元谓:“<论语>载弟子必以字,独曾参不然,盖曾子之徒乐正子春、子思相与为之耳。”余於<孝经>亦云。

*<孝经正义>三卷

右皇朝邢?等撰。世传<孝经疏>外,馀家尚多。咸平中,?集说为此书。

*<王介甫孝经解>一卷

右皇朝王安石介甫撰。<经>云“当不义,则子不可不诤於父”,而孟子猥曰父子之间不责善,夫岂然哉!今介甫因谓当不义则诤之,非责善也。噫,不为不义,即善也。阿其所好,以巧丰盛侮圣人之言至此,君子疾夫!佞者有以也。

*<温公古文孝经指解>一卷

右古文二十二章,与<尚书>同出于壁中,盖孔惠所藏者。与颜芝十八章大较相似,而析出三章,又有<闺门>一章,不同者四百有馀字。刘向校书,以十八章为定,故世不大传,独有孔安国注,今亡。然诸家说不安处,古文字读皆异,推此言之,未必非真也。国朝司马文正公为之指解并音。

*<范淳夫古文孝经说>一卷

右皇朝范祖禹撰。元祐中侍经幄时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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